作者:家豪集团
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售后服务评价活动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了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系列方针政策,进一步宣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》(GB/T 27922)国家标准,落实国家“十三”五规划纲要,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14年第26号文,提高全社会服务水平,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在成功举办七届“全国售后服务评价活动”的基础上,与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联合开展“第八届全国售后服务评价活动”(以下简称“评价活动”,实施方案详见下方)。
本次评价活动以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》国家标准为依据,以售后服务体系、商品服务、顾客服务3个一级指标,资源配置、技术支持、投诉处理等15个二级指标对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价。评价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、商贸及服务型企业。活动的评价结果将作为国家批准的“售后服务认证”“品牌认证”评分的依据之一,占有相应分值。
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企业积极参加。
联系方式:
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(西单办公区)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(100801)
联系人:杨欣 谭伟 郝欣华
电 话:010-66094340 66094341
传 真:010-66094300
第八届全国售后服务评价活动实施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: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深入宣贯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》国家标准,提高全社会服务水平。
二、活动主题:贯彻执行标准 规范售后服务
三、组织机构:
(一)主办单位:中国商业联合会、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
(二)承办单位: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、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委员会
会务承办: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
认证机构特别支持: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
媒体特别支持:中国网 新浪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
(三)媒体支持: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中央电视台、经济日报、光明日报、中国青年报、中国企业报、中国质量报、企业家日报、中国联合商报、新华网、人民网、新浪网、搜狐网、中国质检网、中国商品售后服务网、供应商网、品牌与企业文化网等。
四、评价标准及对象:
(一)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》国家标准为评价依据。
(二)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、贸易及服务型企业。
五、评价分类:
(一)全国售后服务十佳单位(生产、贸易及服务型企业各十家);
(二)全国售后服务行业十佳单位;
(三)全国售后服务先进个人、单位;
(四)五星服务一百强单位
(五)优质服务三百强单位
(六)全国售后服务特殊贡献单位;
(七)全国售后服务特殊贡献人物;
(八)全国十佳呼叫中心(生产、贸易及服务型企业各十家);
(九)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荐申报评价项目。
六、表彰形式:
(一)为获评单位颁发证牌和证书;
(二)在全国主流网站和有关报刊上公布名单,展示企业形象。
七、参会人员:
1.有关部委、行业协会领导;
2.国标起草人、起草单位代表;
3.已通过售后服务认证的企业代表;
4.大中型企业代表。
八、会议时间、地点及主要内容
2017年9月17日,北京。
上午:
售后服务论坛
主要演讲嘉宾(拟)
武高汉 (原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、新闻发言人)
杨佩昌 (德国欧中经济技术交流促进会会长)
褚 峻 (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)
王寿魁 (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标准出版社标准法律事务部主任、律师、企业维权专家)
下午:
颁奖大会
(一)相关领导及企业代表发言
1.拟请国家商务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单位领导到会并发表主旨演讲;
2.协会领导讲话;
3.企业代表发言。
(二)表彰
1.为获得本次评价活动各项殊荣的企业代表颁发证书;
2.为新近通过售后服务认证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。
九、有关事宜:
(一)本次评价不收取报名费、评价费。
(二)参会人员每人交纳6600元会务费(含酒店食宿费、会议资料费等)。
十、系列宣传方式:
(一)统一宣传
1.会议前,在各大相关媒体开设专题,全面宣传。中国网、新浪网、中国质量新闻网直播大会;
2.会议期间,将邀请国内主流媒体及网站,对会议进行全面报道;
3.在会刊上刊登企业广告。
(二)自愿宣传
企业自愿选择宣传方式,方案另附。
(三)其他宣传方式
企业还可自愿选择在企业家日报、售后服务网、中国网、供应商网、品牌与企业文化网等媒体展示(价格按各媒体刊例价特惠,方案另附)。
十一、其他事项
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17日